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93分,管理类综合能力≥100分,英语(二)≥50分。具体专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请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查询。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招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面试+背景评估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满分10分)。
2.面试(满分190分)包括背景评估、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等考察。
四、复试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须于2022年3月24日24:00前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z.sufe.edu.cn)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生)。
(3)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2.思想政治考核、背景评估资料:未参加预面试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23日-3月29日15:00点前登录“上海财经大学MPAcc预面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apply.mpacc.sufe.edu.cn)完成注册,并填写提交思想政治考核及背景评估资料,具体要求见系统内说明。已参加预面试并获得A、B、C档的考生,无需重复填写及提交。
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MPAcc中心将对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预面试成绩为A档,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线及单科成绩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但需要完成其他复试环节如:资格审核、提交复试材料等,具体操作方法见《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预面试成绩为B档、C档,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线及单科成绩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附加分”综合成绩,与正常批次考生一起,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
考生类型 | 正常批复试 | 录取政策 |
预面试中获“A档”考生 | 不需再参加。 | 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线且单科成绩达到上财单科线可直接拟录取。 |
预面试中获“B、C档”考生 | 不需再参加。 |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附加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
申请预面试,未通过考生 | 初试成绩达到上财复试线后,直接具有正常批复试资格。 | |
未申请预面试考生 |
六、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200分)=思想政治(满分10分)+面试成绩(满分190)。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200分)。
七、录取规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低于百分制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预面试成绩为A档,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线及单科成绩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核等环节,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要求后可直接录取。
如果出现录取线上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形,则优先录取初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出现录取线上综合成绩同分且初试总分也相同的情形,则优先录取初试中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八、志愿填报
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包含“会计与公司财务”、“会计与资本市场”“会计与证券法务”三个项目。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填报项目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优先原则满足项目志愿。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生规则,独立诚信应考。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在复试期间及招生学院(所)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365276、65361009
联系人:吴老师、潘老师
邮箱:MPAcc@mail.sh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财经大学MPAcc
网站:http://mpacc.sh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