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会计硕士专业 “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计学院决定为2017级会计硕士专业 “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学生设立奖学金。
1、评定标准:初试成绩。
2、授予对象:报名参加2017级会计硕士专业 “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入学考试并在2017年9月注册报到的学生。
3、奖学金标准:
第一名,奖学金为5万元;
第二名,奖学金为4万元;
第三名,奖学金为3万元;
第四名,奖学金为2万元;
第五名到第十五名,奖学金为1万元;
第十六名到第三十名,奖学金为0.6万元。
4、本方案的解释权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6年10月18日